上海帮困送温暖活动
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
以下这些节日补助都涨了!
春节前落实到位!
具体往下戳↓↓↓
1.市民政局对特殊对象进行节日补助
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
重点优抚对象
(含农村籍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到1100元
城乡重残无业人员
等民政特殊救济对象
(含农村籍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900元
农村低保中的不可扶对象
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900元
特困供养人员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城市“三无”人员)
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900元
当年度享受大重病医疗救助
由各区酌情给予临时补助。
其他特殊困难的人员
由各区酌情给予临时补助。
2.市民政局对一般对象进行节日补助
城乡低保家庭
(不含享受“特殊对象节日补助”人员)
由去年按户补助(1人户300元,2人以上户400元)调整为每增加1人补助金额增加100元,即——
1人户600元
2人户700元
3人户800元
4人户900元……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
由去年按户补助(1人户300元,2人以上户400元)调整为每增加1人补助金额增加100元,即——
1人户600元
2人户700元
3人户800元
4人户900元……
3.市民政局还有其他补助
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和
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
实施冬令御寒补助,救助标准由230元提高为460元
市、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
集中供养对象
给予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90元提高为180元
孤老包户组成员
给予节日慰问,慰问标准由150元提高到300元
救助管理站滞留对象
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100元
4.市总工会也带来节日补助和春节慰问
各类劳模
各类困难职工
困难农民工
慰问标准:每人100-21000元不等
本市支内支边支疆
知青退休回沪定居人员
补助标准:每人600元
5.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对帮困对象进行节日补助
本市家庭生活困难的
登记失业人员
补助标准:每人400元提高到600元
寒假春节留校过年的
家庭困难高校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200元
6.市慈善基金会、市老年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针对困难人群提供帮困补助
因患重大病而影响基本生活的
低保、低收入及
有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补助标准:每户2000元
本市困难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每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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