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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事件始末 中兴被美国制裁事件始末

发布时间:2023-07-30 10:29:17 浏览次数:63次

中兴案始末

2012年,中兴通讯向伊朗交付了一批电子设备。很快,他们在美国的子公司收到了德克萨斯州法院的传票,称美国监管机构将对中兴通讯与伊朗的贸易展开调查,原因是其中一台设备涉嫌违反美国针对伊朗发布的销售禁令。

因此,中兴通讯陷入了困境。

然而,中兴似乎并不在乎这次调查。为了逃避美国的监管,他们以无锡的一家上市公司为中介,继续向伊朗出口货物。直到2014年,美国在中兴通讯一名高管的电脑中发现了两份由其法律部门出具的文件,以规避美国监管的风险。

如果美国得到最好的,根据文件,中兴通讯设立并控制了许多“截止”公司,以规避美国的出口管制,它们被BIS列入“实体名单”。

中兴害怕了,他们主动提出和解。

美方说,好的。但我还是要被派驻调查,不过这次我会用第三方来进行。

中兴又犯了一个错误。

也许是因为担心公司机密被泄露,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一些信息对调查人员隐瞒,陈述不充分。

美国一看调查报告,越来越觉得中兴有猫腻。最后,它提出了新的指控。除了出口,还增加了妨碍司法公正和发表虚假言论的罪名。

中兴现在估计一个头比另外两个大。他们从未遇到过如此棘手的调查,原本设计的防火墙似乎在一夜之间被拆掉了。

2017年,中兴通讯与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部门和得克萨斯州检察官办公室签署了认罪协议,与BIS机构签署了和解协议。

中兴将向美国支付8.9亿元罚款,处分39名员工。

然而,这还没有结束。美国想要的不止这些。

到2018年2月。BIS要求中兴提供员工的惩戒信息,结果出乎意料。中兴没有按照承诺采取纪律处分。

忍无可忍的BIS致信中兴,通知其禁止令立即生效,美国商务部最终于2018年4月15日发布销售禁令。

禁令要求美国公司在7年内禁止向中兴出售任何产品和技术。但仅仅一个月后,中美达成框架协议,中兴通讯对管理层和董事会进行改革,并支付巨额罚款。美国将取消限制令。

5月25日,销售禁令解除,官司终于结束。

然而,在6年的时间里,中兴也失去了一个美好的未来。

反思,长臂管辖权太强大了。

人们一直不知道什么是长臂管辖,直到中兴出事才恍然大悟,原来还有这么一招。

当然,这也是美国的惯用伎俩。

长臂管辖权原本是美国法律界的一个术语,即法律的管辖权在法院的管辖权之外执行。在“长臂管辖”产生之前,美国法院对属人管辖权的确定是以普通法规则为基础的,即被告在法院所在地“实际出庭”。如果被告在法院有住所或居所,并且被告出庭,只要该自然人存在于法院所在的州并被送达传票,法院就可以主张对该自然人的管辖权。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流、物流增加,迁徙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原有原则的缺陷日益凸显:如果有诉讼纠纷的非居民不“出庭”,法院将被限制行使管辖权,无法采取法律行动。

然后出现了一个新的原则:“最小联系”原则。这一原则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4条,“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这太棒了。

从此,管辖权的确定以“最小联系”为衡量标准,被告与法院地国之间的“最小联系”取代了传统的“实际存在”原则,成为确立管辖权的新依据。

这也是长臂管辖的开端和理论基础。

之后,美国以自身的经济和军事实力为后盾,开始以“长臂管辖”为武器不断升级迭代。但是,只要是美国想管的事,就可以用“长臂管辖”作为要挟全世界企业和国家的武器,几乎所向披靡。

人们给他起了个名字:“世界警察”。背后有这么锋利的剑。

如何破解:2把菜刀成就一场革命。

第一刀:封杀行动

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尝试对抗这个流氓的“治外法权”。但是大多数国家的实力都太弱了。只要被美国人盯上,十有八九会像中兴一样,投降认输,割地赔款。

当然,也有大国想出了招数。

1996年,欧盟颁布《封锁法》,规定任何基于制裁的外国法院判决或行政决定在欧盟内无效;禁止欧盟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和企业按照法案所列的美国制裁等域外法律行事,否则企业将面临罚款;允许受影响的企业通过欧洲法院向对其实施制裁并造成损失的域外机构追偿损失。

之所以出台这个法律,是因为美国的《赫尔姆斯-伯顿法案》原名是《古巴自由民主团结法案》,太霸道了。

因为第三条款说,1959年古巴革命胜利后,一些美国公司和个人财产被古巴政府“没收”,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法院对使用这些财产的古巴实体和与之有经贸关系的外国公司提起诉讼。

但与古巴进行经贸往来的大多是欧洲公司,所以为了自保,欧盟出台了封锁法案。

当然,这一法律势必会引起与美国的冲突,于是经过两年的争吵,双方互相妥协,法案始终没有生效。

但是法律依然存在。只要美国敢激活《赫尔姆斯-伯顿法案》,欧盟就永远有武器反制。

2018年,特朗普政府退出伊核协议,开始对伊朗实施制裁。欧盟也重启法令保护本国企业。

2019年,美国将启动《赫尔姆斯-伯顿法案》第三条。欧盟也被迫再次启动应对策略。

可以说,自从“封杀法案”之后,欧洲在面对美国的长臂管辖时,冷静了许多。如果你想打架,不要怕任何人。

第二刀:绕过控制

既然不能正面对抗,那就不能躲起来吗?其实挺好的。虽然这样会多花很多钱。但是没有办法。这是生存的唯一方法。

2018年2月,委内瑞拉正式出售以石油为基础的数字货币“石油币”,以便与委内瑞拉进行贸易,可以免受美国的金融制裁。

伊朗也千方百计开辟渠道,帮助本国在贸易、金融等领域的企业免受美国打压,甚至想用黄金作为交易媒介来换取石油。

更多的国家在巴拿马、马绍尔群岛等离岸天堂设立“幌子”公司,以第三方公司的名义与被制裁国家进行交易。

如果不是美元过度强势,这些贫穷的中小国家还需要如此受制于美国吗?

中国也应该有自己的斧头。

时代变了,中国越来越强大,让美国这个世界霸主再也坐不住了。全方位极限施压遏制中国企业发展似乎已经成为美国的共识。

继中兴通讯之后,华为、DJI和更多的中国企业受到了长臂管辖权的伤害。这是中国在成长道路上的必然经历。但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拿起手中的斧头与敌人抗衡。

从中兴的案例来看,如果重新排列时间线,我们也会发现,即使是中兴这样强大的公司,在风控能力和合规管理体系上,仍然是落后的。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兴通讯法务部就已经向公司发出了出口贸易违规风险的警告,但管理层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反而是这样一份重要的文件成为美国人制裁自己的有力证据。

此外,立案调查后多次虚假陈述,删除重要数据,也是后来加重处罚的原因。

因此,我们也应该有一个中国封锁法,以法律保护本土企业,抗衡对手。当然,更重要的是企业要走合规这条线,不能再靠铤而走险,打擦边球来运作了。在日益严格的外贸环境下,遵纪守法成为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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